城鎮(zhèn)生活垃圾利用技術需強化責任
農村垃圾處理一直是我國新農村建設的重點內容之一。近幾年,城鎮(zhèn)生活垃圾利用技術大力為農村環(huán)境整治努力工作,積極探尋垃圾處理之道。作為環(huán)保工作人員,筆者既看到了農村垃圾處理的成效,又發(fā)現了難以解決的問題,需要進一步探索與實踐。
城鎮(zhèn)生活垃圾利用技術怎樣分類農村垃圾合理?
在大多數地方,農村垃圾中的建筑垃圾類可以用于農村筑路;廚房多余垃圾可以挖坑漚肥。余下的可分為可燃燒、不可燃燒及可回收利用3類。
可燃燒的垃圾特別是各種廢舊塑料包裝袋、瓶、盒、箱混合物等,通常被運往垃圾場焚燒處理或者填埋場填埋;不可焚燒的垃圾例如玻璃、電池、玩具等,則只能填埋;可回收利用的垃圾例如紙箱、可樂瓶、各種金屬物等有經濟價值的,村民可自行收集,然后賣給流動回收人員。目前,廣豐縣農村垃圾分類正是采取這個模式。
筆者認為,這一模式還可以加以改進。例如廢舊塑料類物品在垃圾中所占份額較多,危害較大,應當回收利用,而不必焚燒或者填埋。如果廢舊塑料加工廠可以在地方政府的引導下生存,并且可以處理好廢水污染等問題,就可以將農村垃圾分成建筑垃圾、廚房多余垃圾、可回收垃圾、不可回收垃圾4類,那么垃圾源頭減量將有質的飛躍。
如何進一步發(fā)揮主體作用?
隨著領導班子的換屆,很多地方縣和鄉(xiāng)鎮(zhèn)這兩級政府對垃圾處理的態(tài)度和政策往往有所不同。其根源就是農村垃圾處理沒有列入領導班子政績考核,農村環(huán)境好壞與領導沒有直接關系。因此,要將垃圾處理列入領導考核機制,并加強責任追究。
另外,各個地方村民的環(huán)境意識也有差異。要進一步加強環(huán)境宣傳、培訓指導,讓村民成為垃圾處理的主力軍。